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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居财经 李兰 11月15日,梦洁股份(***)(0023.SZ)回复深交所关注函。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据悉,梦洁股份此前收到深交所下发的《关注函》,内容显示,梦洁股份董事陈洁、罗庚宝再次在董事会决议中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决议投弃权票,表示无法保证该报告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不存在虚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据此,梦洁股份被要求说明陈洁、罗庚宝与其在定期报告及公司经营运作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分歧。
梦洁股份回复称,陈洁、罗庚宝认为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》以及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》的相关财务数据均在2022年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,在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》等相关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核通过的情况下,其与公司管理层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基础上存在分歧。
此外,陈洁、罗庚宝认为其对公司的经营模式、经营状况难以做到全面、深入了解,其与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经营运作方面不存在分歧。但对于公司管理层不配合其了解公司的经营模式、经营状况的做法,陈洁、罗庚宝认为与公司管理层存在分歧。